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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马来西亚工作需要申请工作签证

近日,马来西亚霹雳州移民局联合多地执法单位发起代号 “Op Gegar” 的突击行动,执法人员共逮捕54名外籍人士,这些人多数持有社交访问签证(Social Visit Pass, SVP)入境,申报理由是旅游或探亲,但实际上却从事工作。

根据马来西亚移民法规,这种行为属于滥用签证从事非法工作,涉案人员不仅会被拘捕和遣返,雇主甚至顾客也可能被传召调查。

什么是社交访问签证(SVP)

社交访问签证是马来西亚移民局签发的短期入境许可。对于中国居民来说,中马免签政策于2025年7月17日生效。根据协定,持中国护照的人员,以休闲旅游、探亲访友、商务活动、交流访问、私人事务、医疗为目的,在马来西亚入境、出境或者过境,单次停留不超过30天,且每180日累计停留不超过90天,可免办签证。

禁止事项

  • 任何形式的有偿或无偿工作(包括兼职)
  • 经营生意或参与商业活动
  • 需要长期签证的课程学习(应申请学生签证)

滥用SVP签证的法律后果

根据马来西亚法律,持有人若违反社交访问签证(SVP)的使用条件,不仅将面临拘留、罚款与遣返,还可能被驱逐出境,列入黑名单(期限通常为 1 至 5 年,情节严重者可被永久禁止入境)。

关键法律条文包括:

违反签证条件

根据《1963 年移民条例》第 39(b) 条:持证人如违反签证条件用 SVP 签证从事工作,可被罚款不超过 RM1,000 或监禁不超过 6 个月,或两者兼施。

违法滞留

根据《1959/63 年移民法令》第 15(1)(c) 与第 15(4) 条:持证人签证到期后仍违法滞留,一旦被查获,最高可被处 RM10,000 罚款或监禁最多 5 年,或两者兼施。

雇主雇佣无有效签证员工

根据《1959/63 年移民法令》第 55B 条:雇主聘用无有效工作签证的外籍人士,将面临刑事处罚,包括罚款与监禁。罚款可高达 RM50,000,监禁不超过 12 个月,或两者并罚。

这些条款明确表明:不仅外籍员工要担责,雇主和经营场所同样面临高风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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